发布日期:2026-01-07 16:15点击次数:1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安办,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沧隔热条PA66厂家,从即日起开展2022年一季度全县建筑市场行为及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受监的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1.建筑市场:工程各方主体履行责任情况。检查工程各方主体建筑市场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安全员的劳动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岗位证书、劳务与业分包同(无劳务分包的须提供班组长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劳动同以及总承包企业为班组长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设备采购同、业和劳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等资料及监理单位应将监理例会纪要与月报、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等资料放置于项目部备查(详附件1)。检查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要求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等情况,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户管理。
2.实体质量安全: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认真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检查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质量,现场抽查混凝土回弹强度,抽查钢材、水泥、砂等与结构质量安全有关的主要建材质量,开展建筑边坡、深基坑、模板支架、外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企业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的书面记录等;抽查施工现场钢管壁厚及扣件扭矩力是否符要求。
3.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和密目式安全立网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检测报告等管理资料。检查安全帽的冲击吸收能、耐穿刺能是否符《安全帽》(GB2811)要求;检查安全带的整体静态负荷、整体动态负荷是否符《安全带》(GB6095)要求;检查密目式安全立网的阻燃能、耐冲击能、耐贯穿能是否符《安全网》(GB5275)要求。
4.施工扬尘整治: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釆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措施,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覆盖、固化或绿化等。
5.施工消防安全:检查施工单位和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期间消防防火值班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活动板房等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等设施防火能是否符要求,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6.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检查场容场貌(施工围挡、大门、洗车台、沉淀池、冲洗设备、自动喷淋系统、主要道路硬化、雾炮机等设置情况)、临时消防设施、材料堆放、环境卫生等。
7.管理人员履约行为:开展项目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在岗履职项整治,检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情况。
8.疫情防控:检查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履行《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武建建〔2021〕32号)等文件要求。
9.建筑用砂、建筑市场域项治理: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武平县住建局关于开展武平县建筑用砂、建筑市场域项治理的通知》情况,是否在项目公示栏明显位置张贴施工现场用砂清单及溯源公示一览表。
10.落实防汛方面:检查在建项目是否制定防汛应急预案;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是否充足;是否做好汛前安全检查自查工作沧隔热条PA66厂家。
11.企业自备储油点项排查整治方面: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行业域企业自备储油点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龙建综〔2020〕36号)文件要求,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办理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手续私自设置的储油点,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设运营,存在火灾隐患、污染生态环境和地下水源,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筑工地自备储油点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和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要求等情况;建筑工地自备储油是否存在对外进行违规销售等行为。
12.企业同履约行为评价方面:企业同履约行为评价方面: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评价体系企业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闽建筑[2021]12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1]22号)文件精神,检查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实名信息登记情况等内容。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2月27日前)
(二)随机抽取检查阶段(2月28日—3月21日)
(三)总结阶段(3月底)
四、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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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6--3233399成立检查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沧隔热条PA66厂家长:张石生(局党组书记 局长)
组长:钟尚文(局总工程师)
下设两个检查小组
一小组组长:钟德强(建工股股长)
成 员:肖新春、潘顺芳、周丽华、陈炜
二小组组长:何菊莲(质安站站长)
成 员:李史敏、李连胜、刘鹏金、温雪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导。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重视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导,组织好本企业及项目部力量,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好建筑市场行为及质量安全职责。
2.加强企业自查,排查。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塑料管材生产线将安全生产各项部署措施认真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要责任,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要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监理单位须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参建工程的责任主体要须做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受控、安全防范措施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彻底,真正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机制,强化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控管理,企业的自查要严格做到4个100%,消除安全隐患,形成隐患排查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机制。
3.强化监管执法。我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项行动,严格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施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安全措施督促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给予立案查处。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夯实安全基础。进一步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推进安全生产知识“七进”,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企业应认真督促项目部加大安全培训投入,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认真总结,标本兼治
建设各方主体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加强整改,建立健全隐患治理机制。我局将对本次检查情况中拒不履行安全责任、现场管理混乱、人员不到位、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差的项目进行全县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采取“差异化”管理。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进行行政警告、立案查处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建筑业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为推动全县建筑施工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中提供保障。
附件:1.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2.施工现场用砂清单及溯源公示一览表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4日